黎翎翎,广西铭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广西某公安局成为一名警察,先后在法制科、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工作;1999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并以钦州市第一名的成绩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从公安局辞职并参与创建广西铭德律师事务所(该所是钦州市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后多次获得广西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和钦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黎翎翎从事律师执业工作二十余年,先后担任过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及钦州市烟草专卖公司、钦州市邮政管理局、广西农垦集团钦州分公司、广西农垦集团钦江农场、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钦台农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并长期为中国工商银行钦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分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联通钦州分公司等单位追收贷款及其他欠款。此外黎翎翎律师还被聘任为钦州仲裁委员会和北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另外由于该律师有公安局的工作经历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工作,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无罪、重罪改为轻罪、缓刑、上诉减刑的结果。